綜合門診部
一、科室設置
㈠ 臨床科室:至少設有5個臨床科室.急診室、內科、外科為必設科室,婦科、兒科、中醫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預防保健科等為選設科室.
㈡ 醫技科室
必設藥房、化驗室、X光室、治療室、處置室、觀察室、消毒供應室.根據開設的診療科目和工作需要,選設B超檢查室、心電圖檢查室等相應的醫技科室以及病案資料室.增加輔助檢查項目均需單設檢查室(醫學檢驗有統一安排的,可不做要求)㈢其他
開展手術項目的需增設手術室、換藥室、搶救室.可以根據需要設置留觀室.
二、人員
㈠至少有7名執業醫師,必設科室至少各有一名副主任醫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
㈡其它臨床科室至少有1名具備以下條件的執業醫師:
1、具有五年以上同一執業范圍工作經歷;
2、具有與專科對應的專業技術職務的任職資格.
㈢至少有8名注冊護士,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主管護師以上職稱.
㈣每個醫技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相應專業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
三、房屋
建筑面積不少于600 平方米.
每室必須獨立,各室設置要符合衛生學布局及流程,其中各室使用面積如下:
1、X光室不少于60平方米 (包括放射檢查、洗片室、放射診斷室等).
2、觀察室每個單元不少于16平方米.
3、手術區域不少于40 平方米,手術室(間)不少于20 平方米.(根據設置手術間數,區域面積依級遞增).
4、各科專業診室獨立設置,每室不少于10 平方米.
5、消毒供應室、化驗室、治療室、處置室、搶救室不少于15 平方米.
6、各輔助檢查科室(如心電圖檢查室等)不少于15 平方米.
㈣設口腔科的,每牙科綜合治療椅凈使用面積不少于8平方米.
㈤公用面積不少于總使用面積的15%.
四、設備
㈠基本設備
診桌、診椅、聽診器、血壓計、體溫表、心電圖機、B超診斷儀.
㈡科室設備
X光室:X線機
化驗室:顯微鏡、尿常規分析儀、血球計數器、生化分析儀、血液粘度測定儀、恒溫箱、電冰箱、紫外線消毒燈.
急診室:氧氣瓶、人工呼吸機、電動吸引器、氣管插管、洗胃機、心臟體外起搏器.
消毒供應室:高壓滅菌設備、靜脈切開包、氣管切開包及規定的搶救藥品.
藥房:藥柜、轉臺、密集架、調劑臺.
㈢有與開展的診療科目相應的其他設備.
五、制定各項規章制度、人員崗位責任制和技術操作規范.
六、注冊資金到位,數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確定.
普通專科門診部
一、科室設置
㈠臨床科室
設有一個一級診療科目或2個以上二級診療科目的專業科室.
㈡醫技科室
必設藥房、化驗室、X光室、治療室、處置室、觀察室、消毒供應室.根據開設的科目,可選設B超室、心電圖等檢查室、門診手術室、換藥室.每增加輔助檢查項目均需單設檢查室(醫學檢驗有統一安排的,可不做要求).
二、人員
㈠至少有3名執業醫師,其中至少有一名醫師具備副主任醫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㈡每臨床科室至少有1名具備以下條件的執業醫師:
1、具有五年以上同一執業范圍工作經歷;
2、具有與專科對應的專業技術職務的任職資格.
㈢至少有5名注冊護士,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主管護師以上職稱.
㈣每個醫技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相應專業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
三、房屋
建筑面積不少于300 平方米.每室必須獨立,各室設置要符合衛生學布局及流程,其中各室使用面積、凈使用面積、公用面積及重點部門的衛生學要求同綜合門診部.
四、設備
㈠基本設備
診桌、診椅、聽診器、血壓計、體溫表、氧氣瓶.
㈡科室設備
X光室:X線機
化驗室:顯微鏡、尿常規分析儀、血球計數器、生化分析儀、血液粘度測定儀、恒溫箱、電冰箱、紫外線消毒燈、消毒供應室:高壓滅菌設備、靜脈切開包、氣管切開包及規定的搶救藥品.
藥房:藥柜、轉臺、密集架、調劑臺
㈢有與開展的診療科目相應的其他設備
五、制定各項規章制度、人員崗位責任制和技術操作規范.
六、注冊資金到位,數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