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文因素 酒店設計是一項創造性的活動,這個活動的主體就是從事設計的人或集體,客體是酒店設計師所要面對的甲方或(和)使用者。
只有設計師不斷地創造與思考,才有設計的推陳出新,才有業界水平的提升;只有甲方支持和選擇,其設計才能得以實現;只有考慮到了使用者的實際需求,設計才具有實際的應用價值。這三者綜合到一起,促成了設計的實現,促進了酒店的設計系統運行。
二、主體
酒店設計的主體就是進行設計工作的設計人員。設計的好壞在相當程度上取決于設計人員的水平和室內設計人員投入的程度,酒店的設計系統能否順暢運行也有賴于設計人員各方面的素質和投入程度。
由于酒店設計的門檻不高,從事設計的人員構成也較復雜,除了專業的設計師外,還有建筑師、工業設計師、裝飾師或其他各類專業人員或非專業人員。我們不得不承認這樣一個現象,由于設計人員的良秀不齊,造成了目前酒店室內設計市場的發展不平衡,影響了設計的提高,也使設計師的地位和作用并不受到重視。要想設計有一個好的發展,要想形成一個好的設計行業,就要對設計的主創人員提出一些基本的要求,打好扎實的人才基礎。也就是說,設計人員本身應具備一定的設計能力和相關的知識和素質。根據多年來的工作經歷和相關的研究和探討,筆者認為,一個好的設計師,在日常工作和設計過程中應體現出這么幾個特點:
1.扎實的專業基礎
酒店設計師專業基礎的扎實與否,是設計過程中各個環節的基本保障。一提到設計師的基礎,首先要提出的問題是設計師的手頭繪畫基本功問題。酒店室內設計要求設計者有良好的形象思維和形象表現能力,能快速和清晰地表現所構想的空間內容以及有良好的空間意識和尺度概念。
2.空間造型的藝術修養
酒店設計師業務修養的另一個重要部分是空間造型的藝術修養問題。酒店室內空間藝術形態的審美內容不能簡單地用形態、色彩、肌理等一一般美術語匯來加以概括。空間藝術作品的質量主要取決于空間關系的處理。人們在某種特定的空間中所從事的特定活動制約著空間的構成關系,例如連續性動作或者近似的動作要求空間的連續或排比關系,間斷性或私密性活動則要求空間的隔離或封閉關系,現代工業化生產方式提出了模數化空間組織原則,室內空間的綜合性功能要求提出了空間組合的主從關系等。因此,從事設計就必須掌握一套描述各種空間關系、適應人類活動要求的空間形態的設計語匯,而這種職業語言既是技術性的、功能性的,也是空間藝術性的。“解決根本性的空間組合問題對于做室內設計來講,猶如畫畫定了大形、鋪了個大調子,猶如做雕塑,有了基本框架或大體輪廓,要進一步完善作品尚需有做“收拾”工作的能力。”
做酒店設計進入了收拾階段,主要矛盾就轉移到空間關系的進一步調整和深入的細部設計中去了。空間聯系是靠許多構件來完成的,這些構件之間的聯系又得靠許多的節點來體現,這些節點的藝術處理在深入設計階段時就變成了很敏感的空間的造型藝術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