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細部,在會所設計過程中有兩個重點:第一,細:部本身是一個完整的設計。
第二,細部設計須與整體空間效果配合。一旦沒計的觀念被決定,那么所有的元素都必須配合貫徹這個觀念。空間中突兀、不搭調的細部,就好比繪畫中拙劣的筆觸,或旋律中刺耳的音符。
但從另一方而來說,一個整體的空間效果,其實是由許多單個的細部構成的。會所設計師邁耶爾·沙皮羅在一篇有關藝術的文章中如此寫道:“欣賞藝術是一個連續而整體的行為,一個部分接一個部分,由各種角度來賞析,而后得出一個整體印象……如果無法得到這一整體印象,就不算是欣賞藝術。”再以較通俗的方式來比喻:要做一鍋美味的燉菜,胡蘿卜不必和羊肉一個味道(藝術品中不是所有的元素都相等)。但必須注意的是,這并不代表覆盆子可以和蘆筍一塊兒煮。
會所設計中的細部可歸為兩類:一類是構造上不可或缺的,一類則否。窗戶旁的線板或壁爐架下的托板屬于前者;茶幾上的方尖碑(Obelisk)裝飾品或書桌上的煙灰缸屬于后者,一般我們稱之為“家飾”(accessory)。前者與建筑有關,后者則否。
第一種與會所設計中有關的細部到處可見,起因通常與材料接合、構造方法有關。有時它們被用作不同材料、不同構件間的轉換;有時用來掩蓋一些易生瑕疵的部分(如踢腳板可遮蓋墻與地板的接縫);有時表達隱藏的秩序(如壁柱的位置通常與墻內的柱位吻合);大多數時候,它們只是傳達一種風姿,甚至詩意(如天花板上的線腳)。無論如何,細部的確為空間增添不少風韻。
如同家具,細部也有它要傳達的信息。好比打開收音機選擇頻率,只消幾秒就可以知道這個頻道到底是古典風格、搖滾風格,還是鄉村音樂或西洋特色。細部也是一樣,只要看到側面的檐口或桌腿,就能知道整堵墻或桌子的風格;當然前提是這個細部必須符合會所設計的風格。